我国十二五期间将严格规范国企高管薪酬
2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国务院批转的《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根据规划,十二五时期国家将深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对部分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实行双重调控,缩小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
最低工资年均增长13%以上
《规划》提出,完善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积极稳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按照《规划》所设定的发展目标,“十二五”时期将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
《规划》提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更加完善。企业、街道、乡镇基层调解组织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基本完成,仲裁结案率达到90%。
城镇新增就业4500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4000万人。城镇就业比重逐步提高,三次产业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将失业人员组织到就业准备活动中,使平均失业周期进一步缩短。实现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援助的长效化。
消除就业歧视
《规划》提出,将统筹做好城乡、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作为主要任务来抓。坚持城乡统筹,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消除劳动者就业的城乡差别和就业歧视,创造公平就业环境。
完善并落实创业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消除流动就业的制度壁垒。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积极稳妥地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
解决欠薪属地负责
《规划》提出,加强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完善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以及清偿欠薪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制等制度。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实行政府属地管理负责制。
此外,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和多部门综合治理机制,完善刑事案件移送制度和案件办理协查制度。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立法,建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