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给员工“自治权”
作为全球商业零售业的“巨无霸”,“沃尔玛”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让员工享有高度的“自治权”。沃尔玛大卖场的商店经理总是自豪地让部门经理们知道产品销售的具体情况,如同比销售额、库存多少、运输途中有多少等,这样的细节使得部门主管成为一位小店主,像运作一家独立商店那样经营,使沃玛得库存周转速度是行业平均水平的两倍。而且每位商店普通员工,只要看到其他地方的商品更便宜,都有权给沃尔玛的任何产品降价。
沃尔玛的成功告诉我们,企业要做大做强,经营管理者就要善于分权,善于授权。无论是管人,还是育人,都只是手段,企业的目的还是用人,尤其是授之以权,放手让他干事业,以使经营管理者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干“大事”,而不是拘泥于本可以由下属干好的“小事”上。
纵观世界成功的大企业的总裁,总是善于通过用人、通过授权去延伸自己的胳膊,这已是一个共识。企业小的时候,这样那样的事情此起彼伏,总经理可以通过自己的勤奋一件件打理。企业大了以后怎么办?经营者、管理者的手不够长了,还要亲自一一去打理,那就必然“按下葫芦浮起了瓢”。所以,只有通过用人并授之以权来解决,才能使自己抽身,才能解脱自己。如“联想集团”年轻的总经理中,已经有若干位领导着年营业额10亿元以上的事业部,他们都有上亿元资金的使用权。如果没有这样一些年轻的总经理,我们很难设想“联想”的局面会是怎样的。反过来,这些年轻人也很有成就感,正是这种成就感,又牢牢保障了团队精神的形成。事实上,成功的企业总是表现出一种规律,即企业往上成长,权力则往下发放。只有那些走下坡路的企业,权力是往上收的。当然,权力下放必须建立起相适应的约束监督机制,否则权力下放越多企业就越危险。
总裁要研究什么?要研究如何把责任压到别人的肩上,如何把权力与责任配套一起给人家,研究如何激励与约束。这是总裁的责任。总裁是企业的最高管理者,管理者是管人的、用人的,所以他的大部分精力就必须投入到用人与授权的问题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