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身洋猎头即将现身
如果说9月颁布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让从事人才中介的外国公司喜上眉梢的话,那么中国正式入世则更加坚定了他们在中国开展业务的信心。要想在中国开展人才中介业务,必须遵守中国人才市场的有关规定。人才市场管理部门的官员说,外国人才中介必须合法化。
中国刚刚入世,就有人预言,“洋猎头”要来。其实该来的早就来了。据业内人士透露,国际上不少知名的“洋猎头”早在几年前就已在北京、上海等地设立了代表处,开展了业务,有的已经打开了市场。由于他们多是以顾问咨询公司或代表处等形式出现的,没有经过人才市场管理部门审批,因此中国目前到底有多少“洋猎头”,我们无法得到一个准确的数字。但从一些知名公司的高级经理时常接到来自“洋猎头”的“游说”电话就不难得知,“洋猎头”的活动还是十分“活跃”的。
外国公司单独在中国从事人才中介实际上是不被允许的,这一点早在1996年人事部《人才市场管理暂行规定》中就有规定,今年颁布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再次明确:开展人才中介或者相关业务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必须与中国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合资经营,且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应由拟设机构所在地省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同意后,颁发许可证。据业内人士透露,中国虽然允许“洋猎头”与“土猎头”合资,但至今尚未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换句话说,在《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发布之前,“洋猎头”的运作还是不被允许的。这一点“洋猎头”也十分清楚,所以他们一直以低调的“隐身”姿态出现。而政府对“洋猎头”的管理也一直处于真空状态。《人才市场管理规定》正式发布之后,各地针对“洋猎头”的行为将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洋猎头”将从“隐身”转而“现身”,条件是合资,合资后中西方思维差异导致管理与经营上的矛盾等问题成为“洋猎头”急需解决的“急件”。
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首要资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赵焰副总经理。1998年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首次批准了两家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作为试点,“首要”公司就是其中之一。赵焰说,当时做“洋猎头”的都躲着不去政府部门登记,而“首要”的外方经理白乐之(澳大利亚人)却主动与北京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他认为要想把业务做大,就得让公司合法化。在经营中我们也有过意见分歧,但随着双方的日益了解,彼此的沟通越来越顺畅。尤其在判断人才是否适合客户要求的岗位时,外方的确比我们有经验。
赵焰告诉记者,公司开办几年来客户已达几十家,其中不少都是国际知名企业,但只有一家客户要求我们出示许可证。看来客户对“洋猎头”身份合法化的淡漠也是促使“洋猎头”们漠视合法身份的主要原因。
在世界猎头公司排名前位的光辉国际有限公司已在中国有了“光辉”的业绩,其北京代表处的首席代表程原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光辉”要在中国发展肯定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具体如何运作我们尚不太清楚,但我们会密切关注下一步人才市场管理的发展。据悉,北京市人事局正在根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加紧制定有关的实施细则,并将于近期出台。
人事部副部长侯建良说,有限度地开放中国的人才市场,合乎我国人才市场的发育程度、国内人才中介机构的成熟程度以及政府对人才市场的监管力度。由此可见,“洋”“土”结合是目前“洋猎头”必须要走的一步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