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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需考虑的几个问题

新华网 猎头职场 2011年08月01日
    又近年关,很多人又“蠢蠢欲动”,打算拿完年终奖金和双薪,就换个“东家”干干。“东家”们也深知此“伎俩”,虽说本身也有着裁员的诉求,但还在大张旗鼓地收拢着“新血”。招聘广告、招聘会的旺季又来临了。有老一辈在惊呼,年轻人更换工作的频率也太快了一点,怎么就那么不踏实呢?这种担心实际上有些多余:比照世界上公认的人才流动率非常低的日本,我们的人才流动频率还不够快,日本,平均每一个人换工作的次数也达到了将近4次,在我国,只有2.3次。所以,如果你想换个工作,无可厚非。但至少,你得经过深思熟虑。 
   
    不能成为跳槽理由的理由    
   
    理由一:因为另外一个工作会每月多给我一千元。    
   
    批驳理由:完全的“一切向钱看”主义者,说得更难听一点,就是“有奶便是娘”。你的价值仅止于这多出的一千元吗?你现在还年轻,还需要学习专业知识,累积工作经验,发展人际关系……换句话说,还不是“赚大钱”的时候。评估一份新的工作,除了多一千元之外,要看看是否可以带来新的挑战。 
   
    理由二:我的主管太难相处,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批驳理由:“三十六计”倒学得不错,只是如果你再遇到难相处的主管,你还选择躲吗?岂不成了“亡命天涯者”了吗?好的主管是可以帮助千里马发挥潜力。但是,所谓的“好主管”又怎样来定义呢?有时候,不妨换个角度,很难相处的主管,也是另一种“好主管”。因为他给了你许多磨练的机会,如果你能与最难缠的主管和睦相处,你的沟通技巧和专业技术将无与伦比。 
   
    理由三:这里的同事让我难以忍受。    
   
    批驳理由:这太傻了吧!须知,不容易沟通的主管、同事,到处都可能碰到,如果你为这个原因而离开甲公司,难保你在乙公司就不会碰到相同的问题。不如先在甲公司学会把此类问题解决掉,将来再换到乙公司,就不会因同样的问题而再次离开了。 
   
    如果,一定要离开,希望是为了理想而走,而不是为了某一件不愉快的事或某个讨厌的人。 
   
    跳槽前要问自己的几个问题    
   
    1. 想换工作的念头每天都来吗?一时冲动、情绪低潮,不会让你每天都想换工作的。 
   
    2.我喜爱我正在从事的工作吗?找一份你喜爱的工作是一项真正的挑战。如果你每天早起和工作时脸上都带着微笑,那你真是一个幸运的人。如果是这样,为什么拿这种幸福去做未知的冒险?记住这句格言,“做你喜欢的事,钱会随后而来”。 
   
    3.如果跳槽,我将付出什么样的时间承诺?在我们行业词汇中近来出现了一种新表述:24/7(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它表明,你每天24小时,每周7天都处在工作或待召状态。许多公司,尤其那些新兴公司,期望他们的雇员这么做。作为交换,雇员得到的薪水明显高于一般薪金、红利和股票认购权。但24/7是否真的适合你呢?    
   
    4. 我想为生活而工作,还是为工作而生活?你常计划未来要多赚几倍的薪水,于是,你总是超前消费。但如果你换工作,只是为了支付抵押贷款,你什么时候才能有时间享受生活? 
   
    最后,做决定之前,再问自己两个很关键的问题:    
   
    1. 这个决定是不是与我自己未来的人生目标愈来愈接近?   
   
    2. 我会因此而活得更快乐吗?    
   
    决定跳槽后的心理准备    
   
    打从下定决心要换工作,在寄出履历表前先反问自己几个问题:    
   
    1.我希望从事什么样的工作职务?    
   
    2.这项工作职务需要何种技能和专业知识?这些我有吗? 
   
    3.我要进入哪一个行业?它是我所熟悉的吗?从哪里收集到以上资料?   
   
    4.在专业知识和技能上,如果还有不足之处是否需要再进修?    
   
    这样,你会很清楚自己想做什么、适合做什么,如果不是很清楚,就需要多花一些时间来思考这个问题。有些人只是为了换工作而换工作,这是相当危险的转职念头。当你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之后,就该弥其不足、突其优势了。算算,你还有3个月的准备期(从现在起到春节),着手准备吧! 
   
    对新工作一定要“挑三”又“拣四”    
   
    所谓“挑三”:挑自己想要从事的工作;挑前景好、发展空间大的公司;挑“感觉对”的公司(试着用直觉感受)。 
   
    所谓“拣四”:比较薪资、福利;比较员工培训、教育训练;比较工作环境,例如办公环境的气氛、交通、周围环境……;比较升职等发展的可能。 
   
    离开,也有规矩    
   
    真的如你所愿,一份对你来说更好的工作在等着你了,你有点得意忘形?肆意批判、品长论短、一吐怨气、刻意煽动其他员工离职……其实,甚至是最冷静的人,在说出“我辞职”这两个词时,都会变成一个唠唠叨叨的白痴。 
   
    53岁,曾担任过福特行政开发中心主管的职业顾问Nancy Badore说:“如果你规划出辞职策略并能够运用它,你会更容易保持冷静。” 
   
    精算休假:对于那些应休未休的假期,不要放弃。决定离职后,想办法把假期休完;来不及休完的,就把离职日往后延到相当的天数,这样也不算白白浪费。 
   
    决定什么时候公之于众:最好不要让领导从别的同事嘴里得知你要辞职的消息,这会让他觉得很难堪,而会在你以后的辞职过程中为难于你。在决定接受新工作后,告知离职讯息是绝对必要的。所以,你应该与领导约定时间,进行沟通。据《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沟通之后,还要递出一封正式的、书面的辞呈,以示慎重。书面辞呈,除了表示对旧公司的尊重外,也可以当作证据,防止旧公司不认账、不放人。 
   
    问题既然不可避免,就要事先作出答案:为什么你要走?当你递交辞呈时,这是个条件反射似的问题,有责任心的上司可能都会这样问。给出一个简要而有专业水准的答案:谈论机会,但不要对自己以后的美好前程自满得意;永远不要将现在和将要去的两份工作相比较。你的目的是最后护卫你的好名誉,让人们对你的离任而恋恋不舍。 
   
    制订一个过渡期的计划:你一旦递交了辞呈,就要帮助你的工作小组进行一个平稳的过渡,以积极的态度去商讨以往工作中的优点和不足,让你的继任者可以发扬优点、改善不足。如果在你离开之后,工作很容易接手,很多人会对你“感恩戴德”。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退出工作场所的时候,不要以负面的情绪面对所有的事,应该怀抱积极的精神,进一步接触关键人物,比如你的主管,合作过的同事,当时招聘你进公司的人事经理和其他当初决定录用你的人,等等,感谢他们曾经在工作上和生活上给予你的协助。如果离职时能够妥善处理人际关系,对个人的未来前途,绝对不可限量。原单位的同事说不定会在以后给你帮助,成为你的个人“人力资源库”。这将是一笔宝贵财富。 
   
    注意:一旦在离职过程中与原单位发生法律纠纷,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保护申请,否则视同放弃权利。一旦超过时效,法律无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