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如何在沪就业?
上海市高校就业办公室根据《上海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就业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实施构筑上海人才高地战略,做好2002年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对2002年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做如下规定:
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2002年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列条件:
1、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记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良,具备一定的外语和计算机能力;
3、一般为毕业研究生或上海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划转地方的高校和列入“211工程”建设计划的地方高校的本科毕业生;
4、已与上海市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不符合前款第3项的应届毕业生,须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上海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核批准,可进沪就业:
1、荣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学生或学生干部称号;
2、所学属上海高校缺门专业;
3、所学属上海重点工程、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艰苦行业急需紧缺行业;
4、父母一方由上海“支边”、“支内”或常住户口已迁入上海;
5、有其它特殊条件和原因。
申请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必须在学习成绩等方面达到以下标准:
1、学习成绩的基本要求为:各门课程成绩合格,且获得相应的学位;
2、外语能力的基本要求为:第一外语为英语的,须获得大学英语四级以上 含四级 证书;第一外语不是英语的,须获得相应语种的大学四级证书或通过该语种的学校课程考试;
3、计算机能力的基本要求为:获得下列证书之一:1)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2)上海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应用知识和应用能力考试证书 文科专业学生为一级,理工科专业学生为二级 ;3)上海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 初级以上 ;4)其它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计算机能力水平考试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