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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式”求职:没戏!

申江服务导报 猎头职场 2011年08月01日
    近来某南方媒体登出一篇文章介绍了一种新的求职方式:“合伙式”求职。

    据该文称:“如今的人才市场,一种新型的求职方式正在盛行,那就是“合伙式”求职,如一些汽车司机在求职广告中明确注明自带汽车;有的自带设备向新办企业求职;有的自带客户应聘广告公司;有的宣称可将专利授权给企业或将自办的网站并入用人单位等。这种合伙式求职很受用人单位的青睐,签约率也很高。”

    文章中提到,“合伙式”求职对求职者来说,有两大优点:既提高了求职者的签约成功率,又能提高人才的价码,文章分析道:“如果说,人的才能在未经使用、验证之前,还是个未知数的话,那么自带设备、客户、专利,展示的则是‘资本’的实力。这种主动参与型的求职方式更容易受到那些规模不是很大,或正处于创业初期的企业的青睐。而对于能带来客户的求职者,任何企业都会敞开大门。”另外,文章同时认为,“企业用人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为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获取利润,没有客户,一切都是白搭。自带客户,不仅为企业创造了市场空间,更显示了求职者的业务实力”,文章作者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新员工可以“短、平、快”的方式为企业创造出效益——“合伙式”求职对企业同样也有好处。

    该文刊登后产生了一定反响,本报部分读者来电、来信询问是否果有其事,本报特此咨询了几位人力资源、法律方面的专家,几位专家的意见综合下来的结论与前文恰好相反:上述所谓的优点站不住脚,“合伙式”求职:没戏。

    人力资源专家认为,自带设备只有对规模非常小,而且经营情况很差的企业才有吸引力,但这样的企业本身运营风险就很大,不是求职者寻觅的好对象;而如果对质量好的企业来说,姑且不论企业原来就有同样的或类似的设备(求职者自带设备可能与企业原有设备重叠或相近,易造成资源浪费),即使求职者拥有的设备是企业所需的,对求职者来说,除了就业方面的商谈外,还要商谈自带设备折旧的合理定价,这样求职者的商谈过程肯定比较复杂,相对而言,应聘就不容易成功。关于自带客户,法律专家表示,的确有一些企业希望来应聘的职员有现成的关系网,可以更快地使企业找到新的业务通道,但法律专家同时指出,管理严格的企业通常与员工之间签有保密协议(或竞争行业禁止协议),如果新聘员工在原单位签有这样的协议,他在新用人单位使用以往积累的信息、客户不当的话,容易给新用人单位惹来法律纠纷。

    人力资源专家补充道,“有些企业爱招聘带客户进公司的业务员,殊不知这类业务员的跳槽率极高,今天来了,不知道哪天会走。再说,凡是能被业务员带过来的客户,只是业务员的忠诚客户,而不是企业的忠诚客户,对企业的长期作用不大;凡是积极表示自己能带客户进来的业务员,也不是忠诚的业务员”,专家建议用人单位谨慎使用这样的业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