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举办人才招聘会有门槛
新华网广州10月10日电(记者 黄玫)用假学历应聘查出要受重罚,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举办人才招聘会都将有“门槛”。记者从此间召开的广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获悉,《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草案)》首次提交审议并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目前广东有人才流动机构221个,挂牌人才市场126家,社会中介机构95家,仅去年全省就举办各类人才交流大会500多场次。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多和人才流动规模大,导致人才市场的管理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如乱举办人才招聘会、洽谈会,中介机构无证经营和乱收费、乱刊播广告、欺诈用人单位和求职人才等迫切需要加强规范管理。
对此,《条例草案》规定,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有机构名称、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有与其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设施,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有5名以上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省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按《草案》规定,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当地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擅自举办人才交流会的,责令停办,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并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与此同时,假身份、假档案、假证件充斥人才市场,制造、兜售、使用假档案、假证件的活动十分猖獗,严重干扰了干部人事工作的正常秩序。广东早已出台《职业介绍管理条例》,而人才市场管理的法规却一直空白,国家目前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依法行政带来诸多不便。本次提交审议的《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草案)》因此明确指出:制造、兜售、使用假人事档案、假学历、假学位、假职称及其它虚假证明材料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