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中不少人有经营经验,多为兼职,好的时候月入1万多
近日石家庄的郝女士来电:我在网上购物时发现一块“宝藏”:网上居然出现砍价服务店铺,网购一族购物时找“砍价人”可以省去不少钱。
网上砍价师多为兼职做
26岁的郝女士是网上购物狂人,打算在网上买一款标价为429元的电饭锅。郝女士犹豫不决,翻看购物网页时却突然发现,居然有人在网上提供“砍价”服务。她和一位砍价人取得联系。不到一个小时,砍价人回复:价格已谈妥,是320元。郝女士喜出望外,不由得对网络议价师另眼相看。
记者在一家大型购物网站输入“砍价服务”,发现“砍价服务”类的店铺有100家之多。这些店铺的店主被称为网络议价师,有的是电器砍价师,有的是家具砍价师,还有汽车砍价师。有的店成交量很大,但多数店铺却无人问津。随机进入一家店铺,记者发现,店主负责砍掉商品价格的至少10%,成功后收取差价的20%作为佣金。
记者联系到一位议价师,了解到他们中不少人有经营某类商品的多年经验,深知其中的“价格空间”。
32岁的李先生是淘宝网上专门从事家具议价的店家,他从事过10年的家具生意,“一般我都是直接和当地厂家去谈。”李先生说,好的时候月入1万多块,生意清淡时也有两三千块的收入。
另一家店铺的议价师张先生说:“由于人多了,忙不来,我们转型做淘宝返现了,也是一种‘自助砍价’服务。”简单地说,就是张先生跟商家签订了合作协议,当客户找上门需要议价时,张先生推荐自己合作商家的产品,直接就有对应的返现价格,既让客户得到实惠,也让卖家增加销量,从而赚取中间的“议价费”。
记者还了解到,这些议价师多为兼职,刚毕业的大学生也不少,他们在工作之余挣点闲钱。不过也有人提出,经过议价师购买的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又该如何处理?
律师说法
提供虚假情况 议价师将担责
律师王亚琼认为,消费者与网络议价师之间属于一种居间服务合同关系。网络议价师在促成消费者与商品销售者的买卖合同后服务即完成,可获得相应的佣金。
由于买卖合同是发生在消费者与销售者之间的,所以网络议价师并不对商品的质量进行保证。因此,即使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网络议价师收取的服务费也可不予退还。
但《合同法》同时也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消费者能够证明网络议价师在提供议价服务时故意选择质量不过关的商品促成交易,那么消费者可以拒付服务费。已经支付费用的也可以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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